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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器械注册工作报告,注册受理项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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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药监局发布了《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报告》,以下是主要内容:

一、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情况

(一)医疗器械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1.积极推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配合司法部开展重点问题实地调研并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步启动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

2.发布《定制式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年第53号公告)。明确定制式医疗器械的定义、备案、设计、加工、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求,进一步鼓励定制式医疗器械的创新研发,满足临床罕见个性化需求。

3.持续推进医疗器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制修订。发布《医疗器械附条件批准上市指导原则》等57项医疗器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统一审查尺度,提升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水平。


  

(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入1.优化临床试验审批。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程序的公告》(年第26号公告),进一步优化临床试验审批程序,由“明示”许可调整为“默示”许可。2.继续扩大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发布《关于公布新增和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年第91号公告),新增项医疗器械产品和23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对48项医疗器械产品和4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名称和描述进行了修订。目前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包含项,体外诊断试剂目录包含项,合计达到项。3.持续做好创新医疗器械审批工作。年共有36个创新产品和12个优先审批产品进入“绿色通道”。批准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及磁共振成像系统等19个创新医疗器械,中空纤维膜血液透析滤过器等10项优先产品上市,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使用高水平医疗器械需要。4.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印发《国家药监局关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推至北京、江苏、浙江等2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年共有22家企业的93个产品按照注册人制度试点获批,其中包括跨省委托生产和第三类医疗器械通过注册人制度委托生产等不同情况。进一步释放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红利,鼓励医疗器械创新,落实主体责任,为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提供重要支撑。

(三)医疗器械基础工作不断夯实1.医疗器械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年,国家药监局下达项标准制修订项目,其中国家标准15项、行业标准93项。发布行业标准72项。截止年底,医疗器械现行有效标准共项,其中国家标准项,行业标准项,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0.4%。2.分类和命名工作持续完善。优化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工作,发布《关于调整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有关事项的通告》。制定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分3批公布项分类界定结果,指导各方精准分类。发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

(四)医疗器械智慧监管初见成效1.推进注册电子申报。印发《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的公告》,建立注册电子申报信息系统(eRPS),实现注册申报网上办理。年,共有项注册申请通过线上提交。2.开展立卷审查。实现审评项目智能分配,简单项目和复杂项目分级审评,首次注册、复杂变更和临床试验审批立卷审查,以临床为导向的分段审评制度和复杂项目管理人制度逐步建立。3.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印发《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和相关标准,完成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一期工程建设,赋予产品“电子身份证”。强化源头赋码,探索从源头生产到临床使用全链条联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联合开展试点。发布第一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品种范围、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分步推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序开展。

(五)临床试验和注册资料管理继续加强1.继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检查。分2批对20个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16个注册项目开展临床试验样本真实性延伸核查。2.积极推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截止年底,全国已有家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对管理者、项目负责人和临床试验技术人员开展三期培训。3.严厉打击提供虚假注册资料注册行为。根据相关线索组织对深圳莱福百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核查,对深圳莱福百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和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两个产品不予注册。

(六)监管科学研究稳步推进1.积极推进监管科学研究。启动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首批启动项目包括药械组合产品技术评价研究、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性评价研究、医疗器械新材料监管科学研究、真实世界数据用于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方法学研究等项目。在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设立国家局监管科学研究基地,推动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工作。2.推动医疗器械临床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结合监管科学行动计划项目,推动临床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依托重点地区,制定试点方案,确定试点产品,制定《真实世界数据用于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七)国际交流合作取得实效1.国际交流成果丰硕。参加国际医疗器械监管机构论坛(IMDRF)第16次管理委员会会议,经IMDRF成员国一致同意,会议批准我国牵头的临床评价工作组“临床证据–关键定义和概念”“临床评价”“临床研究”三份指南文件,这是自中国加入IMDRF后第一次由中国药品监管机构牵头组织编写的指南文件。管理委员会同时赞成中国牵头的工作组提出的“上市后临床随访研究”扩展项目立项。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中国加入国家监管机构报告信息交流机制,与成员国共同分享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安全信息,共同应对全球医疗器械风险挑战。此外,中国作为标准工作组联席主席国,在本次会议上派代表向管理委员会和业界介绍了标准工作组工作进展,研究成果《标准认可和使用情况分析报告》和《认可标准清单》经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通过。2.参加第24届亚洲医疗器械法规协调会(AHWP)年会。作为AHWP副主席和两个工作组主席,介绍中国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体系最新进展,主持工作组工作讨论和法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我国在区域医疗器械监管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亚洲法规协调工作。

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受理情况

年,国家药监局依职责共受理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和许可事项变更注册申请项,与年相比注册受理项目增加37.8%。

(一)整体情况受理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受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按注册品种区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项。按注册形式区分,首次注册申请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18.6%;延续注册申请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55.8%;许可事项变更注册申请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25.6%。注册形式比例情况见图1。

(二)分项情况1.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情况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共项,与年相比大幅增加47.4%。其中,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项。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30.0%;延续注册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50.6%;许可事项变更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19.3%。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2。

2.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情况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共项,与年相比增加43.7%。其中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项。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11.7%;延续注册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60.5%;许可事项变更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27.8%。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3。

3.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情况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共项,与年相比增加20.9%。其中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项。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11.0%;延续注册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57.4%;许可事项变更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数量的31.6%。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4。

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情况

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项,与年相比注册批准总数量增长53.2%。其中,首次注册项,延续注册项,许可事项变更项。年,企业自行撤回注册申请项,自行注销注册证书66项。

近6年国家药监局批准医疗器械注册情况见图5。

(一)整体情况年,国家药监局批准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项,与年相比增加86.0%,进口医疗器械项,与年相比增加38.6%。按照注册品种区分,医疗器械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61.7%;体外诊断试剂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8.3%。按照注册形式区分,首次注册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20.4%;延续注册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53.2%;许可事项变更注册项,占全部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26.4%。注册形式比例情况见图6。

(二)分项情况1.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情况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项。其中,医疗器械项,体外诊断试剂项。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3.6%,延续注册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46.1%;许可事项变更注册项,占全部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20.4%。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7。

2.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情况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项。其中,医疗器械注册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项。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13.6%;延续注册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58.9%;许可事项变更注册项,占全部进口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27.5%。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8。

3.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情况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项。其中,医疗器械注册6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项。从注册形式看,首次注册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11.2%;延续注册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55.8%;许可事项变更注册项,占全部进口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数量的33.0%。注册形式分布情况见图9。


  
  
  

(三)首次注册项目月度审批情况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医疗器械首次注册项,月度审批情况见图10。

(四)具体批准品种种类分析注册的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除体外诊断试剂外,共涉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19个子目录的产品。注册数量前五位的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是:无源植入器械、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医用成像器械和有源手术器械。

  

注册的进口医疗器械,除体外诊断试剂外,共涉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23个子目录的产品。注册数量前五位的进口医疗器械,主要是:医用成像器械、口腔科器械、无源植入器械、临床检验器械、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

(五)进口医疗器械国别情况年,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士医疗器械在中国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首次注册数量排前5位,注册产品数量约占年进口产品首次注册总数量的75.4%,与年相比基本持平。

(六)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省份分析从年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情况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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